近日,我市出台《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政府七大专项发展资金,涉及财政资金规模达4.3亿元。
一是注重规范安全。明确专项资金的设立和额度增加应充分考虑地方可用财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发展支出和对区的专项转移支付;超期结余资金将由市财政统一收回。
二是注重乘数效应。要求每年从各专项资金中提取15%~20%的资金作为有关基金,用于支持不同阶段企业的成长,明确人才发展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和其他发展资金的使用对象。
三是注重绩效优先。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压缩使用额度、撤销等手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
四是注重公开透明。要求各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途径,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情况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