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财政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8亿元,用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
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是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具体包括:水泥行业烟气脱硝、非电行业燃煤锅炉脱硫除尘项目、钢铁烧结机脱硫项目、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项目、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项目。二是各市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具体包括:颗粒物源解析项目、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建设、市级油气回收监测设备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