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报告。商报记者获悉,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已达1亿元,但总体而言本市中小企业活力不够,融资难等问题依旧突出。
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微型法人企业38.9万户,实收资本达3.8万亿元,从业人员达861万余人。2012年底,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达4400多家,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94%。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李耀新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4月《条例》颁布以来,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57个配套政策文件,完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做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透露,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由《条例》实施前的6000万元增至2013年的1亿元,2012年用于小企业比例达55.4%,《条例》实施对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改善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安排,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在洪浩副主任带领下,就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依然较窄,企业、商会反映,非银行(行情 专区)融资占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低于5%。本市服务中小企业的职能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尚未形成社会化、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的服务网络。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统计监测体系尚未建立,预测引导功能有待体现。问卷调查反映,43%的受访企业认为政府网上公开信息不实用,超过60%的受访企业不知道创办阶段可以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