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前后一个月内,广东连续出台了《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关于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的意见》两份文件。此外还有一份新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
通 过“压专项扩一般”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市县理财自主权,仅仅是广东贯彻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财政系统有序
推进了财政体制、财政分配、财政管理、创新机制等方面40多项改革,为全国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
地方理财自主权加强
近 期关于“压专项扩一般”的两份文件出台后,兴宁市财政局上下颇为振奋。兴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小炎介绍,作为欠发达地区,兴宁市本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低,长期以来整体运转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较大。“今年来自于市本级的财政收入约4.7个亿,来自于中央和省级的转移支付共约24亿”。这些钱对财政吃紧
的兴宁来说无疑是“及时雨”,但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甜蜜的负担”。每年10亿左右的专项转移支付由于都是专款专用的,当地几乎没有“话事权”,另一方面又
往往需要地方配套资金,“今年的配套资金大约需要6个亿,压力不小”。
而 “压专项扩一般”后,专项转移支付将得到合并、压缩、清理,并转化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到2017年,广东将力争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
的比重从2012年的35.7%提高到60%或以上。刘小炎说:“这扩大了我们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能将钱更有效地用在最为需要的地方,解决了专项资金不够
灵活的问题”。“未来,地方活用的资金将更多,我们可以更好地根据自身实际,根据发展需要来安排、整理财力”。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通过压减专项扩大一般,将有力增强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资金分配自主权,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财政资金,解决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级次政府之间财力分布的不均衡问题,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支出和社会事业发展。也有利于各地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这项改革难度不小
提高市县理财自主权,调动地方发展动力,优化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仅仅是这项改革的目的之一。更重要的是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曾 志权坦言,推动这项改革的难度不小。“长期以来形成的预算安排‘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导致部门肢解财政、财力固化分配的情况较为突出”。“有的部门之
间权责不清,机构设置太多,有的部门热衷于设立专项资金,争资金争编制的情况也不少见”。此外,目前我省存在省市县政府层级之间事权划分不合理,呈现事权
上移、责任下移的趋势,上级政府条条块块下指标、布置任务,省、市、县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
“压 专项,扩一般”需逐步调整完善现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省级主管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职能,清理一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
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权限下放到市、县政府,这就涉及到改革现有财政资金管理职能,以及各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改革。“实施初期,部门支持和推进该项改
革的意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曾志权说,通过压减专项扩大一般,有利于调整完善现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省级主管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职能,
逐步将属于地方事权且信息复杂程度较高,适合地方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权限下放地方,减少上级政府对地方事权和支出项目的干预,科学划分政府
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管力度
目前,这项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新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
曾 志权独家向南方日报透露,根据新的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将依托“三个载体”,即在专项资金设立环节建立专项资金目录,在预算编制和分配环节建立专项资金项目
库,在信息公开环节建立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统一平台;资金审批实施“三项制度”,即建立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审批内部制衡制度,对涉及不同部门工作职能
的专项资金横向并联审批制度,实行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及具体实施项目复式审批制度。同时对专项资金全程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报情况、分配方式和分配程
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以及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等。“这些监管方式的创新,将使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大大加强”。
延伸
40多项财政体制改革为全国提供经验
近 年来,广东财政从收、支、管、调等方面对财政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进行了大胆革新,系统有序推进了财政体制、财政分配、财政管理、创新机制等方面40多
项改革,为全国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并初步建立起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支出结构合理优化、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监督问效透明
有力的公共财政体系。
如 2010年,我省调整完善了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将省级与市县共享“四税”分享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省级通过调整财政体制集中的财力,主要用
于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07-2012年,粤东西北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42个百
分点,与珠三角地区的收入差距由1∶6.8缩小到1∶5.7。
为 帮助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我省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明确市县保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奖补机制,有效
帮助市县消化基本财力保障缺口,提高保障水平。2010-2012年,通过增加省转移支付、市适当支持和县级自身努力等,我省累计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
291亿元。到2012年底,顺利完成全面消化缺口的目标任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提升至年人均7.6万元标准以上。
为 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选取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进行试点,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向“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
制。2008年以来共对122项、236亿元专项资金实施了竞争性分配。广东的创新也获得财政部肯定,就在最近,首批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顺利开展。
在 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从2000年开始,广东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等四项改革为核心,整体协调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其
中,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了编制程序规范、涵盖范围全面、编制内容细化、编制方法科学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
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政府采购“管、
采”职能相分离,建立了采购、供应、代理、管理之间的制约机制。“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了政府非税收缴和支出行为,形成银行代收、罚缴分离、票款分离
的收缴制度,非税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省级从2010年开始公布省级预决算和部门预算,2011年开始公布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2年开始公布部门决算包括“三公”经费支出,是全国率先公开“三公经费”的四省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