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保监会出拳欲整治银邮代售渠道误导购买保险产品的现象,拟禁止保险公司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不向70岁以上的老人推销任何保险产品等。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大家看法不一。
a银保业务《意见稿》出台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以更好地规范银保销售市场。
据了解,《意见稿》对销售对象、销售产品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对于银保销售对象年龄限制格外引人注目: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此前,市场普遍执行的是对于65岁以上人士“投保需人工核保或增加复核环节”标准,此次《意见稿》将限制的年龄提前至60岁。
《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同时,还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银保产品的犹豫期或将扩至20天,也是此次《意见稿》的亮点之一。以前规定是犹豫期不短于10天,如延至20天,那么市民会有更多的考虑时间,如在犹豫期内想退保,可享受全额退保权利,只扣除10元工本费。
此外,《意见稿》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拟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