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3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进行2013年、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据悉,2013年、2014年省财政下达3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每年500万元。用于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财政局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文化旅游名镇(街区)2013年、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另据了解,今年作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改革的第一年,2014年省级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库管理,各单位须严格执行《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对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