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中央及省属大型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的工作部署,解决金融、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控制等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继续组织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严格筛选项目。
二、 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的相关规定,项目须完成备案等审批手续,并落实环评、土地、规划选址、节能评估、招投标方案、资金等建设条件。
三、请各市(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申报,中央大型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含项目申报正式文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附件等,附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一式四份)。
金融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安全、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含产品产业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日期截止2013年9月30日,工业控制信息安全(含产品产业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6月20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电 话:87293707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