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有效促进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质量的提高,2013年1月,国家节能中心发布“关于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中对节能评估报告试行评分的公告”,试行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指项目单位提交的第一版节能评估报告,下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在中心网站公布。截至8月底,已陆续向社会公布了对12个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分结果。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相关要求,中心制定评分表,作为对节能评估报告评分的依据。评分表由专家评分和评审机构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专家评分权重占70%,主要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生产、用能工艺描述,耗能设备分析,提出的节能措施以及能效指标核算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审机构评分权重占30%,主要关注评估报告的格式体例,编制质量以及报告编制团队在整个能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专业水平等。评估报告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评分(平均值)与评审机构评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