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方案》提出了包括十条路径60条措施实现投资审批流程再造。到2015年,企业投资审批事项将压减70%以上,项目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以上,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超过90%。东莞力争成为国内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优、办事最灵活、服务最佳的城市之一。
十大改革路径
放开
针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问题,全面放宽社会投资项目准入,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比如,市管权限内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形成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
宽进
针对审批关卡多的问题,积极在相关领域推进“宽进”改革。
比如,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中的“资金来源证明”项目;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改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
剥离
针对审批效率较低的问题,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
比如,逐步推行技术性审查市场化,重点推进项目节能评审、环评、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质检和验收等审查工作,实行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
脱钩
针对前置审批项目较多的问题,大力推动审批项目脱钩。
比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办理;除按规定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项目外,对远离居民区、对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不影响的项目,不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缩减
针对审批事项多的问题,在确保底线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压减审批项目或缩小审批范围。
比如,压缩市级立项的项目预审范围,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且不涉及土地用途和地块位置变更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环评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实行由环保部门视情况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合并
针对审批环节较多的问题,对可以归并的事项全面优化整合。
比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合并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国土预审批复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由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切分
针对部分审批事项设置不合理,导致审批流程不顺畅的问题,着力推动审批事项切分优化。
比如创新实施基坑基础与主体分开单独报建,为基坑基础先行施工创造条件;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建筑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但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但不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
并联
针对东莞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串联较多的问题,对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增加并联审批事项。
比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与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同步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与立项阶段其他审批事项实现并联办理。
容缺
针对以往材料不全不能审批的问题,推行容缺预审制度。
比如,对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申报主要材料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和手续有欠缺的项目,允许先缺件预审或受理;对部分未能完善国土、规划前期手续而无法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的省、市重点工程,实行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
共享
针对审批实体散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
比如,完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投资建设审批功能模块,逐步实现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项目审批信息网上共享;推进批文共享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审批部门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对接交换,实现前后置审批部门间批文的实时共享,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