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江西省政府决定,省本级相对应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取消。
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
1.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2.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3.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及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7.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
8.由地方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