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徽省“十二五”地质勘查规划》,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强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通过科技攻关,增强科技为地质找矿的支撑服务能力,加快技术人才培养,造就一支科技创新队伍,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科技创新的基础支撑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着力解决一些制约找矿突破的关键性地质问题和勘查技术方法,为地质找矿突破奠定基础。围绕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资源高效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以及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
(二)突出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三)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以生产实践需求为导向,整合生产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实行联合攻关,促进项目研究水平提高和研究人才培养。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立项要求、立项程序和立项结果公开,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优选项目和承担单位。
三、立项重点
(一)开展我省新发现的大中型矿床成矿理论及典型矿床研究及其深部和外围等成矿条件研究和找矿方向研究;加强整装勘查区和重点勘查区基础地质、成矿规律与找矿方向研究,深部找矿重大关键地质问题和勘查技术方法的研究。
(二)推进航磁、地面物探和深穿透地球化学以及钻探等勘查手段在寻找深部矿中的综合利用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深部立体地质调查和找矿预测方法,完善深部评价体系,为部署深部找矿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深加工研究,为新建国家级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四)开展煤层气、页岩气、地热、浅层地温能等新型能源资源的勘查开发及开发利用环境影响效应研究,建立地温能地热新型能源应用示范。
(五)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状和修复技术研究,继续推进地下水科学研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理论和方法技术研究。
(六)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发育规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及地质环境承载力研究,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七)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究,服务测绘科技创新。
(八)开展土地先进技术研究,服务土地资源管理。
(九)开展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基地、科普基地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四、申报要求
(一)省国土资源科技项目按附件格式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经费预算参照《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经费预算标准》(暂行)以及其他有关标准,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据实编制,列出总概算、分项和年度概算。
(三)项目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其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应切实可行,预期成果明确。项目负责人要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与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地勘单位等单位联合申报。
(五)不得与国家级项目及以往开展的项目重复立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软科学和信息化工程项目不予受理。
五、项目立项申报书的受理与论证
(一)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勘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申报,提出立项建议。项目承担单位须保障项目开展所需要的研究人员和技术装备。
(二)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地调中心)负责项目申报书受理、资料审核、论证等工作,申报书一式五份(附相应磁介质文件)。
(三)省地调中心于2014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优选项目进入项目库。
(四)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科技工作经费预算,从项目库中提出年度项目立项意向并发布公告。
(五)在竞争性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时,给予项目建议单位加3分;对现承担厅科技项目并未经批准无故延期验收(截止至2014年3月20日17:00前应验收而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暂停今年申报项目资格。
六、报送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17:00前
报送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6楼602室
联系方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李 明 0551-62553215
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
马 良 0551-6465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