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500万元以下项目实现概算审核和计划审批分开,缩减审批时间约半个月。昨日公布的《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改革优化办法》(送审稿)规定,新增项目终止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终止程序,解决终止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福田区于2012年颁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一年来依然存在如投资范围不明确、部分审批流程影响项目总体进度等问题。为此,福田区发改局今年对《办法》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