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事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强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所在,是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市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具体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从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最长、难度最大的地方入手,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切实通过简政放权和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增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激发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吸引资本、劳动力、资源、技术等要素向我市聚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而复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把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对本轮行政审批制改革相关情况作了说明。本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市确定了市场优先、放管结合、权责一致、注重效能、依法合规的原则,并提出了28条具体的减放条件和标准。各部门要对现在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清理、对号入座,通过取消、下放、暂停、转移、合并和改变管理方式,使市本级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削减50%以上,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步实现“零审批”,一般非即办项目审批时限压缩20%以上。通过集中清理,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幅度减少。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市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行政审批事项较少、行政效能较高、行政成本较低、发展环境较优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