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我省再出实质性举措。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修订了《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由省、市、县(区)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以往的39项调整至35项。
我省此次修订的是2006年版本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随着投资体制和审批制度的改革深化,以往需要在国家层面审批的项目今后可直接在省市一级审批核准了,而有些省市一级审批核准的项目则直接取消审批制,以更加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以省市县一级审批项目为例,以往“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下的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目录修订后直接取消了金额上的限制,将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一级发改委。省市县一级审批目录中,新增的审批项目多与当前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如交通领域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发改委按照国家规划来核准,旧的版本里省级是没有这项核准项目的。
另外,以往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为51项,目录修订后,现在只有43项,包括火电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权直接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省一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