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项目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我国政府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行业的节能项目建设,推进节能工作。申请节能专项资金就要用到节能项目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专项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省属单位项目直接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设区市项目由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严格初审、汇总后,分别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节能项目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一)法人代表签署真实性承诺书;

  (二)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简要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等内容;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表,非企业单位只需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建议书;

  (五)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六)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法律法规未要求的项目除外)

  另外,尚普咨询建议,节能项目的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最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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