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关于资金申请方面,采取财政贴息投资方式的建设项目,国家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资金申请时提交申请报告的内容如下。
财政贴息项目关于资金申请提交报告的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财政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5)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关于资金申请时提交的附件:
(1)若是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若是企业投资项目,应提交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