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复核确认书
发改外资核字[200 ] 号
项目借用 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于 年 月 日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文件名及文号)批复。经复核,现确认 项目外债规模 万美元(万欧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2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加盖外资司司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