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引导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制订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研究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和金额。 奖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审批和备案包括行政奖励表彰活动立项审批以及奖励表彰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备案。
一、关于奖金的申请报告主要依据
(一)《北京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二)《关于我市行政奖励和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四)《关于我市行政奖励基金申报使用的意见》
二、奖金申请报告受理条件
(一) 奖金申请报告活动立项的受理条件
1、各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荣誉称号评选表彰活动一般应与该系统的市部级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同步,二至三年一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与人事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评选表彰。
2、评选表彰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评范围工作人员总数的2%,先进集体一般控制在参评单位的5%;
3、表彰单位和个人应在某一方面工作或完成某一重大任务中做出贡献,达到奖励条件。
(二) 奖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审批和备案的条件
1、按照国家、市和市政府奖励表彰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评选;
2、在某一方面工作或完成某一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功绩显著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给予行政奖励;
三、需提交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五、办理时限
六、咨询电话
尚普咨询了解道,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提出项目奖金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厅。